校外住宿生、學生騎機動車輛上下學、藝體生管理規定
校外住宿生、學生騎機動車輛上下學、藝體生管理規定
學校為加強校外住宿生、學生騎機動車輛上下學、藝體生的管理,確保學生的安全,特制定如下管理規定。
1、每學期開學一周內,班主任要及時對校外住宿生、學生騎機動車輛上下學、藝體生進行摸排,并在《班級安全檢查表》上詳細登記。所涉及的相關學生,班主任要及時組織并告知學生家長必須來校到學生處親自填寫相關申請表,并在“安全承諾書”或“告知書”上簽字。若家長在外地打工,不能及時回家的,要求班主任以短信的方式告知家長,詢問學生以上情況是否屬實,強調安全責任, 并讓家長必須回復短信,明確表態。(短信要保存)
2、對校外住宿生,班主任要不定期對學生住處進行檢查,對住宿條件差、房東管理不嚴、存在各個方面安全隱患的,要求強行搬出。
3、班主任要加強對藝體生的管理,在校外進行專業訓練的,要遵守交通規則,訓練結束時,住校生要按時到校,走讀生要按時回家。體育特長生,因利用下午放學后時間訓練,學生需要洗澡、吃飯,晚自習第一節課不能按時上課,班主任要告知學生及家長一切安全責任自負,并要求住校生按時返校上晚自習,走讀生按時回家。
4、學校明確規定,嚴禁學生騎機動車車輛上下學,若有學生執意要騎機動車輛上下學的,按“管理規定第一條”執行。
學生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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